政策要点

一是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;二是适用 3%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 1%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
销售额如何判定

以 1 个月为 1 个纳税期的,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;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。销售额为合计口径,包括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全部销售额。

特殊扣除项

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,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10 万元的,其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可免征增值税。这一条对偶发处置房产的企业非常关键。

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

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税,必须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。除非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。

实务建议:若客户坚持要专票,应将税负成本计入报价;若可接受普票,则优先开具普票以保留免税资格。

超额后的处理

当期销售额超过限额的,全额计税,不是仅就超出部分计税。例如季度销售额 30.5 万元,需就 30.5 万元全额按 1% 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是否要放弃免税

下游客户多为一般纳税人且强烈需要抵扣时,可考虑登记为一般纳税人。判断分水岭大致在:进项占销项比例较高、客户抵扣需求强、年销售额接近 500 万元登记标准三种情形。

常见问答

问:差额征税的,按差额前还是差额后判断?
答: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。

问:免税期间还需要申报吗?
答:需要。享受免税仍应按期办理纳税申报,在申报表相应减免栏次填报,不申报会形成逾期记录。